2021-06-15
電動自行車威力巨大
5月10日
四川成都一小區(qū)電梯內
電動車發(fā)生爆燃
造成電梯內5人中重度燒傷
包括一名嬰兒
就在同一天
安徽合肥一小區(qū)電梯內
再次發(fā)生了電動車電瓶爆燃事件
所幸沒有人員傷亡
事件是慘痛的
教訓是深刻的
但是一切
本都是可以避免的
電動自行車
這顆“定時炸彈”帶來的威力
我們已經見到太多
電動車上樓
到底為什么不行?
一起來看看以下數(shù)據(jù)
樓道、室內停放電動車,奪命不到100秒;
短路產生火花后,火焰溫度為130度;
30秒后,火焰溫度升到310度,此時室溫達到120度;
2分鐘后,火焰溫度達680度;
如果電瓶車其它塑料件被引燃,室溫可達到180~220度;
3分30秒,整個電瓶車會被火焰包裹,溫度達到1200度,房間內的溫度也會超過660度。
也就是說,電動車短路后30秒即會出現(xiàn)明火,3分鐘火焰溫度就可達到1200度,火勢將達到頂峰;滾滾濃煙有毒氣體會以1秒鐘1米的速度充斥樓道,切斷了居民逃生通道;居民一旦吸入有毒氣體會導致昏迷,甚至窒息死亡。
如何預防電動車火災? 電動車為什么會頻頻發(fā)生火災? 大家應該如何預防呢?
法律責任
若電瓶車車主違規(guī)充電,且造成他人受傷的,電瓶車車主需要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呢?
從刑事方面而言:
《刑法》第115條第2款規(guī)定了失火罪:過失犯前款罪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如果電瓶車著火導致死亡一人以上或重傷三人以上,或者造成公共財產或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,以及符合其他失火罪入罪條件的,電動自行車車主可能構成刑事犯罪,并被判處3-7年有期徒刑。情節(jié)較輕的,則可能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
從行政方面而言:
《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條規(guī)定,過失引起火災,尚不構成犯罪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消防安全無小事
防范火災莫放松
不怕一萬,就怕萬一!
一旦發(fā)生,追悔莫及!
再次提醒
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
使用電動自行車要牢記
樓道不停車
電瓶不進門